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师范大学考场规则第一条 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考务人员核查。若证件丢失,以带有本人照片的学院证明为准。未携带指定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第二条 考生应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的座位就坐。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并作旷考处理。第三条 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和指定可以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电子设备、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第四条 答题前,考生应在答题纸上相应的栏目内写明学院、班级、姓名、学号等。答题须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且保持卷面整洁。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第五条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不得吸烟,不得自由走动,不得私自向他人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夹带、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纸;未经考务人员同意和陪同,不得离开座位。第六条 考生不得要求考务人员对试题进行解释,但对试卷分发错误、缺损、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第七条 考生在开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