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来汉建筑企业备案登记年检办事指南一、条件2005 年 12 月 31 以前,已经在我市办理了外地来汉建筑企业年度注册且取得注册登记证的企业。二、程序1、外地在汉设有驻(省)汉建管站(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省)汉建管站(办事处),然后由各站办送交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外地企业备案登记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受理;无驻(省)汉建管站(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提交到“窗口”受理。2、外地来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施工企业的年度备案登记工作委托市建筑市场管理站负责,结果报市建委建管办备案。三、提交资料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汉施工备案年检表及其电子文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营业执
2、照及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部门出具在汉纳税证明;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其在汉备案登记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企业驻汉人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8、企业驻汉项目经理(建造师) 的资格证书;9、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区建管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验证证明;10、企业所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11、办公场所房产证(二级以上企业 200 平方米,三级企业100 平方米)。四、年检要求1、年检过程中需要核查相关资料原件,请参加年检的企业不要集中在截止时间的最后两天提交资料,超过时间将停止受理;2、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汉施
3、工备案年检表的电子文件(word格式);3、申报资料复印件应按照 A4 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4、提交的资料均须核查原件,复印件加盖当地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鉴;5、资料按照目录顺序排列,个人资料集合在一起并按照年检表中的人员顺序排列;6、参加年检的企业除应提交书面资料以外,应做好实地抽检准备。 实地抽检内容为:(1)在汉常设办公场所;(2)代表性工程;(3)企业上报的进汉项目经理(建造师) 及技 术经济人员情况。五、相关表格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汉施工备案年检表(在“窗口” 领取)2、企业所在省、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在“ 窗口”领取)六、法律依据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59 号令);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3、武汉市建委外地来汉施工企业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武城建管字199666 号);4、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19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