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完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若干建议 1勘察报告对地质的评价应符合有关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要求 勘察技术人员不但要具有本专业的知识,还应熟悉地基基础设计的有关规范,以满足结构设计对勘察产品的要求。 1.1了解各种桩型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1)宁波市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细则(2001甬02-12)规定:对377沉管灌注桩,要求入土深度不得超过28,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不超过400,426沉管灌注桩,要求入土深度不得超过32,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不超过500。如果在勘察报告的建议中,沉管灌注桩的桩长及单桩承载力超过了以上范围,就不符合细则的要求。新的浙江省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3/1001-2003),从2003年10月开始施行,对沉管灌注桩的桩长有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勘察报告须符合规范要求。 (2)下列范围不宜使用预应力管桩: 桩穿越深度范围内分布有埋深较浅不适宜作持力层且管桩又难以贯穿的坚硬夹层; 管桩难以进入的岩面埋藏较浅且倾斜较大;持力层层面为中硬土或坚硬土、层顶面起伏变化较大,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