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法定时限:45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到行政服务大厅向市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受 理:(1个工作日)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告知申请人并转送业务科室。责任人:黄立山。电话:3026690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办件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承 办:(17个工作日)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再次审查,现场勘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责任人:周光成。电话:3037812决 定:(1个工作日)批准或不予批准发证,签署意见。责任人:王 军。电话:2719675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办 结(1个工作日) 。根据签署意见,盖章并办结项目。责任人:黄立山。电话:302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