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年版)【说明】1.评价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修订。2.二级指标达标程度评价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个等级。3.二级指标达成度评价规则:所有观察点均达到A级要求的为A;观察点存在不足但整体达标程度在60%以上,且无评价细则所指不达标问题的为B;整体达标程度低于60%,或存在细则所指C级问题任一条的为C。4.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结论规则: A22且C=0为通过评估; A20、B+C5且C2为有条件通过评估; A20或C3为不通过评估。评价指标及 标 准观察点及评价细则达标(A)不达标(C)一办 学 条 件1. 学校独立设置。规模在30个班以上,平均班额达标。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老城区学校不少于25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少于66667平方米。校园校舍满足师生学习、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