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电网自动化系统缺陷管理制度(试行)专心-专注-专业前 言随着电网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电网的运行管理必须依赖更多的高科技手段,电网自动化系统的内涵也进一步拓展。为了进一步加强自动化系统缺陷管理、理顺自动化缺陷管理流程、加快自动化系统缺陷及故障处理的响应速度、缩短电网自动化系统故障停运时间,确保自动化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范针对浙江电网自动化系统现状,明确了自动化系统的缺陷职责、缺陷范围、缺陷分类,规范了缺陷管理流程。本规范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规范由省公司生技部、调通中心共同提出。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省公司生技部、省调通中心、衢州电力局、省电试院、杭州市电力局、绍兴电力局、台州电业局、金华电业局、嘉兴电力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乐全明、彭宝永、郑翔、叶海明、蒋正威、杜奇伟、李国良、黄志强、陆承宇、吴磊、罗少杰、许伟国、章立宗、王周虹、陈国飞、陈国恩。本规范由浙江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目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