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涉及现场勘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监督管理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行政审批新机制下审管部门的分工协作和行政审批事项的高效办理,依据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武机编20095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区行政审批局作为主管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的部门,要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第三条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工作协调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行政审批的有关辅助性工作。第四条 区行政审批局接到行政审批申请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勘查;有关职能部门须在现场勘查承诺时限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将其结果反馈区行政审批局。第五条 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形式要件审核结果和现场勘查结果,依法进行审批。第六条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限时办结。行政审批局要面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形式要件审核承诺时限和现场勘查承诺时限。形式要件审核承诺时限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确定,现场勘查承诺时限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确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