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清场检查细则一、目 的:防止混药事故,切实保证药品质量。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生产工序在每批生产结束清场及更换品种彻底清理及检查作业场所。三、责 任 者:质保部QA人员四、检查细则:1、地面无积灰、结垢、门窗、灯具、风管、墙面、开关箱等无积灰,室内不得有与生产无关的杂品。2、每批生产中使用的工具、容器应清洁无异物,无前次产品的遗留物,更换品种应拆洗模具。3、设备风外无无前次生产遗留的药品物料,无油垢。4、非专用设备、管道、容器、工具应按清洗制度拆洗或灭菌。5、直接接触药品机器、设备、工具容器应每天或每批清洗,同一设备连续加工同品种、规格非灭菌产品时,应每批清洗一次。6、包装工场调换品种、规格时,多余的标签及包装材料应全部按规定处理。7、清场完毕后即填写清场记录,其内容包括工序、清场前品名、规格、批号、清场项目、检查情况、清场人员、复核人等。8、清场完毕后由生产现场质检员复核,合格发给“清场合格证”,并作为下批的生产许可凭证附入生产记录。没有“清场合格证”不得进行下一批产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