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培养单位名称: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硕博类别 学制 学号入学时间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导师 研究方向申请类别优秀研究标兵 优秀研究生 主要事迹优秀研究生标兵请另附材料(主要包含思想品德状况、学习科研情况、社会活动参与情况等)申请人:学术科研成果导师推荐理由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培养单位意见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年 月 日学校意见 年 月 日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填写说明1.表格为一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中各项内容可以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2、。2.表格中“基本情况”栏,“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及相关日期填写格式如为“1990.02”;“硕博类别”栏填写“专硕”、“学硕”或“博士”。3.表格中“申请类别”栏,研究生选择填写“优秀研究生标兵”或“优秀研究生”,在相应处打“”。4.表格中“主要事迹”栏,填写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思想道德、学习成绩、学术创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可附页说明。5.表格中“学术科研成果”栏,分条填写公开发表的学术科研论文、所获发明专利、学术类竞赛获奖、学术科研项目获奖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格式为:序号+日期+成果名称+相关说明(如期刊名称、作者排名、期刊级别、影响因子、获奖级别)。6.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需界定时间期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其他均视为无效;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它均视为无效;研究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要出示武汉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其他均视为无效。7.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优秀研究生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