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各企业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各企业内从事动火作业(焊接、切割、焚烧)、受限空间作业(罐内、锅炉内、下水井内、狭小库房等)、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加(泄)氨作业、清污作业、压力容器管道作业、危险化学品库房内作业、维修危险化学品管路设备作业、高温作业、特重体力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三、相关定义(一)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焚烧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及其他使用明火的作业行为。(三)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是指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四)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