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现金池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根据文件的有关精神,发挥公司的资金规模优势,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同时有效监控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防范资金运作风险,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2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中有关名称定义如下:(一) 公司:指本部; (二)所属公司:属下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受托管理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三)现金池:指银行提供的基于集团化企业资金管理的产品及服务; (四)集团资金、信贷管理系统:指集团组织开发的基于计算机网络化的结算和信贷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集团资金系统; (五)现金管理合作银行:指集团与公司及所属公司签订协议,为集团资金统筹管理和运作提供平台和服务的银行; (六)归集账户:指公司及所属公司在现金管理合作银行开立的、资金已纳入统筹管理和运作的账户;第3条 公司统一管理和协调所属公司的结算和信贷业务,监控其资金流动和债务变化,汇集反馈资金和信贷信息。第4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