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1、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闲聊、不串岗。2、社区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每天上午8:30之前,下午2:002:30(夏季为2:30-3:00)要进行指纹打卡考勤,因故请假、因公外出办事要按规定报批。社区日常考勤工作由何芬负责,每周公示。3、凡街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在业务时间、节假日、公休日安排的轮班、值班、加班、公益活动等,均纳入日常考勤管理。对无故缺勤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必须向社区书记报批,严禁代签和弄虚作假,凡发现代签和弄虚作假者,双方当事人当日出勤均按旷工处理。5、社区工作人员病休,应持正式医疗机构病休证明向社区书记请假,病休证明报何芬处备案,未履行上述程序的按旷工处理。6、社区工作人员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但必须写请假条向社区书记说明情况。7、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办公事、开会,必须提前向社区书记说明原因及外出地点、时间。8、社区工作人员婚假、产假、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