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类核查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工作,细化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福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类核查办法。一、证明事项核查时间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政务服务部门自作出政务服务决定起3个月内,根据相关工作规定确定核查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的情况进行核查。二、证明事项核查标准1.申请人是否无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2.申请人是否满足证明事项相关条件要求。3.其他依法应当核查的内容。三、证明事项核查方式1.线上核查。通过在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2.线下核验。对于无法在线核查的证明事项,政务服务部门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对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检查扰民。3.监督核实。对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的政务服务部门,告知承诺书内容和政务服务决定应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承诺书内容不实的,政务服务部门应及时开展核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