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期限超过五年学生给予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部分学生休学期限已超过五年,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一条、第二十六之规定,拟取消其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学号 姓名 性别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名称 休学时间2006201037 梁成乐 男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 06 计 2006-10-082007403005 蔡春玲 女 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 07 旅游 2007-09-192006203086 陈叶嵩 男 机电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 06 数控 2007-09-292007403063 赵泳红 女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07 艺术 2008-06-172006201188 黄春强 男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 06 计 2008-09-112008406081 伍溢峰 男 经济管理系 物流管理 08 物流 2008-12-1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到校复议。否则,公示结束均按自动退学处理,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公 示 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2014 年 1 月 13 日联 系 人:徐 涛联系电话:7253022 教学科研处2013 年 12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