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继电保护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继电保护)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份。为了加强对继电保护的监督管理,保证我厂安全、经济发供电,根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试行),并结合我厂继电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加强对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继电保护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肯钻研技术并具有中专及以上理论知识水平的技术人员。第三条 厂领导、各部室有关领导和运检专责工程师、运行人员应熟悉本制度的有关部份,并认真执行。第四条 本厂继电保护监督工作的上级领导是白城市电力公司继电保护职能机构,即白城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试验所,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应以上级规定为准。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