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节 绿色建筑施工方案措施严格按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DB29-200-2010对绿色建筑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通过严格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利用绿色施工手段,使本工程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达标,最终达到绿色建筑的建设目标。一、 环境保护措施(一) 土壤的保护措施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4、施工后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或当地植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在先前开发地区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地地貌或科学绿化,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