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讨室申请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研讨室管理,惠及学生使用,特制定本办法。一、研讨室申请程序:1、申请人到“i 电气”app 上申请预约研讨室,需注明使用用途。2、在申请审批通过后,携带本人学生证至电气科学楼 E-423 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登记报备,领取钥匙。2、研讨室申请注意事项:1、研讨室申请必须用“i 电气”app 进行申请并且审核通过,否则不予登记办理。2、在领取钥匙时将暂时收取借用人本人学生证,归还钥匙时返还学生证。教师只需要出示工作证。3、原则上每人每次最多只能申请一个时间段(最长只能是一个半天),超过一个时间段的申请不会给予审批通过。如有特殊情况,则按照研讨室申请补充管理办法处理。4
2、、借用者必须按其在系统内申请借用的时间段进行使用,并在借用当天提前15 分钟到 E-423 领取钥匙,且在使用结束后即刻将钥匙进行归还。晚上以及周末借用,则按照研讨室申请补充管理办法处理。其余不按时归还者,今后取消本次借用登记者借用资格。5、研讨室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对研讨室进行打扫,并带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如出现卫生或器械损坏问题,取消借用登记者今后借用资格。损坏器械需照价赔偿,如有特殊情况,则需说明情况,由学生事务中心及相关部门据实处理。6、所有老师和同学借用研讨室必须遵守规定的流程,严禁特殊对待。7、如学院有招聘等大型活动需用研讨室,将对研讨室钥匙进行回收。具体回收方法按照补充申请管理办法处理。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学生事务中心2015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