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阳信县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检测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租赁标的物:本合同租赁的标的物为甲方所有的阳信县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线)全部资产、场地及其经营权。该检测线坐落于阳信县阳城三路东首路南。 (注: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双方签订合同后十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 元(大写 ),以后于每年合同期满前
2、十日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为不含税价。支付方式:电汇或支票。四、押金及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押金 50 万元,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依法从该押金中扣除。支付方式:电汇或支票。五、租赁物交接及验收:资产基本情况:汽车检测线及其他设备、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钢结构车间、混凝土停车场等,汽车检测设备主要包括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检测系统及软件、10 吨级全车型安全检测线 22条、轻型汽油车检测线 2 条、柴油车检测线 1 条、监控设备等。目前机器设备状况良好,均能正常使用。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已详细向乙
3、方说明该检测线设施、设备、场地、证照等与本检测线有关的所有情况,乙方也已完全知晓。如因检测线设施、设备等致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阳信县领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资产、物资、证件、文件、税控设备、发票会计资料等由甲、乙双方清点,制作“ 租赁资产明细表” 和“证件交接清单” ,双方签 字并认可,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附后。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交接检测线的资产、物资、证件、文件、税控设备等,即视为甲乙双方对检测线完成交接、验收,同时乙方派员接管检测线,并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租金。六、检测线升级改造及手续办理: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入正常运营状态后
4、的升级改造。(1)、检测线运营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强制要求,对检测线进行维护建设(包括房屋、场地等)或升级改造以及检测线的设施(包括房屋、场地等,下同。 )、设备如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或者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须经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及时进行维护建设或升级改造。需要更换、更新、添置新的设施、设备时,乙方应及时更换、更新、添置新的设施、设备等,并承担一切费用。由乙方出资更换、更新、添置的设施、设备,租期届满,不继续承租的,折旧作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使用权。因检测线维护建设或升级改造不及时或不到位以及更换、更新、添置不及时或不到位,致使检测线无法正常经营或继续非法经营,造
5、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检测线及所有附属设施的修缮和维护,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并妥善管理,因乙方不正当3使用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或灭失的,乙方须负责维修修理或提供同等价值的租赁物。(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办理检测线维护建设或升级改造等所需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期满后不继续承租的或合同解除,与检测线相关的所有证照、文件、手续等一起交还给甲方。(3)、合同履行期间,检测线营业执照、资质认定书、资格许可证、设备鉴定书及其它有关证照、文件、手续等,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年报、年审、变更
6、、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4)、合同履行期间,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检测线须注册或办理新的证照或文件的,乙方须及时注册或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需扩大经营范围或需要其他改变的,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扩大经营范围或其他改变,而新增设施、设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不继续承租的折旧作价,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造成的盈亏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七、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足额纳税,并缴纳有关部门和相关组
7、织收取的其它各项费用。因乙方未缴纳或未按时缴纳有关税费,而给检测线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2、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检测线需办理财产意外毁损保险,工作人员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合法经营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的4监管、抽查、检测等,如因乙方违法经营,乙方需承担租赁期内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对检测线进行的各种处罚(包括不限于相应的处罚款和费用);或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如出具虚假报告等)经营致使检测线的有关证照被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吊销或注销的,除押金、剩余期限的租金不予退还
8、外,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一切法律后果,并由乙方负责恢复资资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应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等 。5、甲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用工。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检测线之间等其他部门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履行期间,检测线用水、用电、网络租赁费等其他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运营、管理中产生的所有一切民事责任、经济损失以及与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等,无论何时均由乙方享有和承
9、担。若乙方不予支付因纠纷或债务等产生的费用,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检测线(包括检测线营业执照、资质认定书、资 格许可、设备鉴定证书等证书、证件、文件、手续等)转借、转让、转租、变 相转租、抵押或担保等事项,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变更及解除: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 2 天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有损失由其自行承担。2、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及时自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道路扩建、拆迁、破产、
10、土地使用权纠纷等5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之内无条件搬出,乙方所投设施、设备等归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租金,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更换、更新、添置的新设施、设备及新建设的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款及赔偿款等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4、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若有损失应自行承担。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租金。九、检测线的处理:1、租赁期满后或出现合同解除的事由,若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乙方不再享有优先租赁权。2、租赁期满或出现合同解除的事由,自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解
11、除之日起 15 日内,乙方应将检测线原有设施、设备及租赁过程中添置、改造的设施、设备 完好返还给甲方。检测线及相关设备、设施应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如有损坏或灭失,应恢复原状或赔偿。3、合同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变更后,乙方应在检测线返还之日一并将无需变更的与检测线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资料等(包括检测线的证照、资质、印章、文件、税控 设备、会计资料及各种发票、租赁期间新注册、办理的有关证照等)一起交还给甲方。交回的证照、印章、文件、税控设备、会计资料及各种发票等必须合法有效。4、甲、乙双方将检测线及检测线的证照、印章、文件、税控设备、会计资料及各种发票等交接完毕后,甲方将未使用的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
12、退还时,无利息。十、违约责任: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道路扩建、拆迁、破产、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原因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互6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守约方无须赔偿对方损失, 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果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十一、合同效力及附件: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十九、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租方(甲方): (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承租方(乙方) (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