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聚餐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校风建设,规范校园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13 号令)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武科大学【2015】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于学生聚餐特做如下规定:第一条 各学院每学期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学生个人和集体酗酒。第二条 禁止学生以任何理由在校园内外酗酒,对酗酒者和酒后肇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武科大学【2015】8 号)处理。第三条 学生各班级、团体等组织因毕业、学生活动需要聚餐,应提前向学院提
2、出书面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聚餐审批表 ,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聚餐。第四条 学生私人聚会,严禁酗酒。节假日和学生毕业、结业时的聚餐活动,一律不得饮用各类白酒,在饮用啤酒和其他饮料时也要适度。学生毕业聚餐,辅导员或班主任必须全程在场。第五条 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和各类补助的学生,因酗酒受处理者,自受处理之日起一律停发各类奖助学金和各类补助。第六条 学生聚餐活动组织者负有聚餐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督责任,聚餐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在确认参加人员安全返回宿舍后,应立即向年级辅导员或者班主任报告情况。第七条 未经学院批准,班级和个人等私自组织聚餐者,学校视情节给予班级和组织者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对控制聚餐局面和同学饮酒数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学生党员没有履行职责,反而推波助澜,使局面失控的,要进行党内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学生工作部(处)2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聚餐审批表发起人(安全负责人) 参加人员聚餐时间 聚餐地点聚餐事由是否饮酒 饮酒类别及数量导 师审批意见班主任(签名):年 月 日辅 导 员审批意见辅导员(签名):年 月 日学 院审批意见学 院(盖章):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