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