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银山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2编制时间:2018 年 10 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银山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到位。本 项目污水综合处理费单价预算控制价为 2 元/吨(保底水量为 2400 吨/天)。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主要是对银山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管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质量标准:合格。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服务期限:五年。5.供应商资格要求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 在中华人民共
2、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备本次3招标服务的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双方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根据供应商实际污水处理量按月度支付污水处理费,招标人付款前,供应商按拨款进度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由招标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注: 当月水量未达到保底水量时计算公式为:保底水量*成交单价+(保底水量 -实际水量)*成交单价*80%;当月水量达到保底水量时计算公式为:实际水量*成交单价。开始计算时间:自乙方运行人员进入现场开始。(注:小数点保留两位,不四舍五入).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3、 2018 年 10 月 12 日起,至2018 年 10 月 14 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 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 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
4、单位: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召坤电话:0538-2551001地址:东平县银山镇驻地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项目经理:张艳艳电话:0538-8669079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24 号邮箱:附件:采购服务内容采购服务内容1、项目公司负责东平县银山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5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排放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 目设施。2、定期或不定期向招标人报告项目公司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备案报告:(1)项目公司签署的可能对特
5、许经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2)其他对项目公司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招标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交的上述报告或备案材料后十(15)个工作日内应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没有异议。3、接受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的监督管理项目公司应接受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监督管理,并为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履行上述监督管理权利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应根据本合同以及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的要求,及时向其报送有关资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自行承担其因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的相关费用。4、遵守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责任(1)项目公司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
6、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2)项目公司不应因运营和维护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工程场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环境污染。6(3)项目公司在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4)但对生效日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或者招标人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项目公司不承担责任。5、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每日二十四(24)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 365)日连续接收并处理污水,并在设计进水水量范围内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水质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6、项目设施产生的污泥必须经脱水后送
7、至招标人指定污泥集中堆放地,产生的栅渣和沉砂等固体废物须运往招标人指定的场地统一处理。7、自项目开始商业运行日后第二个运营月起, 项目公司应于每月十(10)日前向招标人管理部门提交污水处理厂运营记录报表和所记录污水处理厂上一运营月的运营报告。最后一个运营月的运营记录应当在该运营月结束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提交。8、项目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招 标人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报表和其他资料:每月 15 日之前,提交上一个运营月项目公司的运营记录报表;以及招标人职能管理部门为监督项目公司遵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合理要求的有关项目设施运营的其它资料。9、项目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得低于 8 人。10、以保底水量为 2400 吨/天时的成交 单价为基数:7当水量为 2800 吨/天时,结 算单价=成交单价*95%;当水量为 3200 吨/天时,结 算单价=成交单价*89%;当水量为 4000 吨/天时,结 算单价=成交单价*79%。(注:小数点保留两位,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