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试行)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海阳市济南路 91 号)四、办理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定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五、申请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三)不动产权证书。(四)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出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确认函。2(五)抵押权人金融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六)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七)双方出具的抵押物清单。(八) 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审批表 (限划拨土地) 。(九)询问笔录。六、基本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登簿5.收费6.发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 八、办理时限7 个工作日九、咨询方式1.现场咨询: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烟台海阳市济南路91 号)2.电话咨询:0535-3301323、0535-33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