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医疗机构校验流程图合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卫生局医政科受理审查材料,4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齐全者,受理进入现场勘察程序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予受理,返回政务中心,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按要求完善后再次报送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4 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10 个工作日)给出审核意见(2 个工作日)准予许可(1 个工作日)返回政务中心,通知本人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政务中心受理交卫生局办理(1 个工作日)主管局长、局长批准(2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1 个工作日)返回政务中心,通知领取不予许可通知书,退回申请书、申报材料,按审核意见改进后重新申请申报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自查报告和申请;( 2) 医 疗 机 构 校验 申 请 书 一 式 两 份 ;(3) 医 疗 机 构 执 业许 可 证 副 本 原 件 及复 印 件 ;(4)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注册情况;( 5) 市 卫 生 行 政 部门 规 定 提 交 的 其 他 材料 。 (可选)启动特殊程序,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完成现场勘察(限期 15 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