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玉林市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筹集社会资金推进“三旧”改造的实施方案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是指在玉林城市的旧城区、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 ”)改造项目正式 发布征收公告前,由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以公开招标等方式,征集土地“熟化人” ,由“ 熟化人” 出资给政府用于征收土地和房屋,土地和房屋征收完毕后,再完成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工作(即路通、水通、电通和场地平整)。为加快玉林城区“三旧 ”改造步伐,根据国 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推进“三旧” 改造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遵循“政府主 导,市 场运作,综合改造,净地出让,多方筹资”的原则,加
2、大对城市旧城区、旧村庄、旧厂房的改造力度,通过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的方式,努力破解“ 三旧” 改造的资金难题。二、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的工作模式(一)根据城市规划和“三旧” 改造需要,城区政府(玉 东新区管委)确定土地熟化项目并报市“三旧”办批准后,开展前期调查,编制项目预算。(二)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发布征集房屋征收及土地熟化人公告,明确熟化项目的基本情况、熟化人资格要求、项目地块规划条件等。有意向的投资人可向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报名,并领取征集房屋征收及土地熟化人公告须知,同时2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按照不超过拟熟化用地征收资金的 10%计)。对报名参加的意向投资人,由市“三旧” 办组织城
3、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还保证金。(三)获得报名资格的投资人,需按照征集房屋征收及土地熟化人公告须知的规定,对征集公告提出的事项进行响应,并进行竞价。公告期结束后,由市“三旧”办组织市国土、住建、财政、审计、发改、监察及相关城区,对报名参与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熟化人,并发出确定熟化人资格通知书。经确定的土地熟化人需按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专款用于拟改造范围内房屋和土地的征收补偿。(四)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完毕后,土地熟化人负责地块上的三通一平,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将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和征收成本及土地熟化成本报市“三旧” 办审 核。市国土局根据公开征集房屋征收及土
4、地熟化人约定条件等,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通过公开招、拍、挂的出让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五)在公开征集熟化人的基础上,为保障投资人权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规定只有获得土地熟化人资格的,才能参与土地熟化后的土地招拍挂活动。(六)土地熟化人须按要求参与自己出资熟化地块招拍挂出让的竞买活动。不参加竞买或参加而存在故意行为造成土地出让不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项目能成功出让的,参与熟化土地的投资人,由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按约定返还土地熟化资金本金(不计利息)。(七)按照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开展旧改工作的项目一般按3批次进行公告,每批公告项目原则上为 1-3
5、个。在同一公告报名参与的投资人,获得参与投资该期公告任何一宗土地熟化人资格的,均可自动获得该期公告其他项目土地熟化人资格,可参与竞买该期公告任何已熟化项目土地的出让,但任一熟化人参与土地竞拍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无法在一次公告中征集三个以上项目熟化人的,但同一项目报名参与土地熟化投资的主体有多家,相互之间就共同参与土地熟化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多家获得“熟化人” 资格,并按比例共同分担征收补偿费用。(八)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土地熟化人资格的项目,熟化后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在招拍挂时,通过评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土地挂牌出让的起始价由玉林市土地收购储备与供应审批委员会审核确定。土地出让后,土地出让金进入国
6、库。三、实施步骤(一)市“三旧 ”办组织 市住建委、城区政府(玉 东新区管委)等相关部门,研究界定熟化项目的改造范围,并由市住建委出具前期调查规划用地红线图。(二)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对项目进行前期调查并进行测算分析,形成项目实施初步意见报市“ 三旧” 办。市“三旧”办结合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的意见,提出项目征收用地规划范围和改造模式。(三)市住建委出具项目征收用地规划蓝线图,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四)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牵头,市住建委、市国土局配合,编制项目熟化人招标文件,并报市“ 三旧” 办备案。4(五)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采取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的方式确定熟化人。(六)城
7、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与熟化人签订熟化土地协议,明确熟化资金交付期限等具体内容。(七)熟化人交付的资金汇入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指定部门的账户,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负责履行资金监管责任。(八)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实施熟化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土地熟化人按征收工作进度核拨征收资金。(九)地块完成征收后,由土地熟化人开展地块上的三通一平,使地块成为“净 地” 。(十)市“三旧 ”办根据各相关 单位对熟化 项目费用审查的意见,核定项目前期总成本及项目出让意见。(十一)市住建委出具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市国土局委托开展地块测绘和评估工作。(十二)市国土资源局制订“净地”
8、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公开出让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具备土地熟化人资格。获得土地熟化人资格的投资人,须参与熟化地块招拍挂出让的竞买活动。(十三)市财政局按现行财政体制,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按协议约定,履行对熟化人的责任和义务。(十四)土地使用权人在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的指导、配合和督促下,开展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并履行对被征收人的5安置责任。4、鼓励措施(一) “三旧 ”改造项 目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按 规定计提、上缴的基金后,尚有结余的,一事一议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城区适当补助,用于平衡本区“三旧” 改造项目以及
9、修建 “三旧”改造项目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用途。土地净收益,是指“三旧” 改造项目出让 收入扣除征收成本之外的收益。(二)列入我市“三旧 ”改造项目计划的 项目,减免或按下限收取市级权限内可决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三) “三旧 ”改造项 目的安置住房和通 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42 号)规定执行,即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全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四)土地熟化人参与所熟化项目“净地” 竞买的,其尚未获返回的资金数额可冲抵相等数值的竞买保证
10、金;项目“净地”竞买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土地熟化人享有优先购得参与熟化地块的竞得权。5、工作要求及配套政策(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三旧” 改造领导小组,城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要成立熟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并抽选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大力推进熟化项目建设工作。(二)通力协作,做好协调。市发改、财政、住建、国土、6税务、城管执法、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通力配合,主动为项目建设服务。(三)依法征收,共享发展。严格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安置,按照尊重历史、共同发展的原则,让广大市民群众共享“三旧” 改造 项目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