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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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传媒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浙传教 20066 号第一章 总则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主体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工作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反馈信息(包括学生学习情况、课堂教学、专业设置、教风建设、学风建设、教学改革等教学第一线信息的收集、反馈) ,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我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新的举措,对信息员反映的情况,教务处将负责处理。第三条

2、教学信息员应积极主动地去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学校及各院有关领导、教师和广大同学,要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地支持。任何人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其职责。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直接领导,并发给聘书。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招聘产生。信息员的聘用,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每个系(学院)每个年级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 1-2 名,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表现教务处有权提出更换意见。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基本条件:1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

3、性。2思想健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于发表意见。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5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七条 教学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核实教学信息、及时向教务处反映教学状况信息;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工作任务。第八条 教学信息员应从教学相长角度出发,严肃、认真地搞好信息工作,客观反映教学情况和广大师生对教学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同时将教务处有关信息及时传递到学生中去。信息要求真实、准确。 第九条 教

4、务处教学科负责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教学信息员的活动,收集和整理教学信息。第十条 教务处负责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教学信息员会议,征求对教学工作和信息员工作的意见,并通报信息员反馈问题的解决情况,同时对优秀教学信息员进行表彰奖励。第十一条 教学信息员具体工作内容:1教师教学方面,包括教师上课的出勤、调代课情况,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特点、课堂的组织、为人师表等方面的优点或不足;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2学生学习方面,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考风考纪等

5、方面的信息。3. 教学管理方面,如学生对校、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本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4. 教学条件方面,如教材、上课、自习、实习、教室、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实践教学方面,包括:毕业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调查、学生科研状况、论文写作与答辩及专业竞赛等活动的成绩与问题。6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7协助教务处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8参加教学信息员有关会议及各项活动。第四章 工作程序和办法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规范等要求,通过上课、座谈

6、、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教学情况,原则上每两周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馈一次教学信息。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随时向学校、学院和教务处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教务处教学科负责对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和反馈工作。第五章 奖罚第十五条 教务处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出席会议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年一次对信息员进行考核,评出“优秀教学信息员”和“教学信息工作积极分子” 。其中,优秀教学信息员一般比例为 1-3%,奖励个人 200 元,奖励文件存入个人档案;教学信息工作积极分子一般比例为 20-40%,奖励个人 50 元。第十六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或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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