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江门市委办公室(一级) 单位:万元项目 2016 年预算数行政经费 1,001.86 “三公”经费 14.83 30212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9.43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注:1、行政经费包括:(1)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基本支出;(2)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三公”经费包括因共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2、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6 年江门市市委办公室(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14.83 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4 万元,主要是公务出行租赁支出四、公务接待费支出 9.43 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3、是:2016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 14.8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8.06 万元,下降 35.21%。其中: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5.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5.4 万元,上年预算为零,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按人员编制数下达的公务出行租赁经费。车改后,我办保留公务车 25 辆,根据职能,保留的车辆由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管理工作,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也下达至该局,不在我办核算。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9.4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3.46 万元,下降 58.80%,减少的原因是我办 2016 年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标准,进一步减少该项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