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二七区建新街小学校教学楼栏杆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书2018 年 8 月郑州市二七区建新街小学校教学楼栏杆改造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郑州市二七区建新街小学校 (简称甲方)承包方:河南创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新街小学校教学楼栏杆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建新街小学校院内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4、工程范围和内容:教学楼栏杆维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与保修。第二条 工程期限1、工程工期:15 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2、工程开工日期:2018 年 8 月 21 日,竣工日期:2018 年 9 月 5 日。3、如遇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3 天,不能交给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末修好,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2)施工中停水、停电连续影响施 12 小时以上。(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火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175000 元 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2、实际施工中,发包方有权决定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减、对增减项目、数量所产
3、生的费用。按投标预算价与报价进行结算。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等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2、所有材料设备均须附有合格证且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发包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添加对人体有害的物质。3、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和完工后的成品塑胶面层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由乙方承担。4、没有产品合格证,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承包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规定的工程内容要求、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相关规范、规定进行
4、施工(工程内容要求附后)一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须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以书面通知承包方。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须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与设备合格证、测试报告)。材料代用须经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驻现场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代表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6、工程竣
5、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方包承担。8、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9、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
6、验。因承包方的原因,工程验收而不能进行,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 0、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设计单位同意,修改前 3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能施工。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第七条 双方责任l、发包方:(1)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做法说明和进行现场交底,提供工程施工场地、用水、用电。(2)指派
7、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它事宜。(3)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4)开工前达到水、电、路三通和场地平整;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施工用电、用水费用由承包方负担。(5)按规定提供合理的施工用地。(6)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交底。(7)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鉴证。(8)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做好工程决算工作。2、承包方:(1)接受做法说明和现场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填写开工、竣工通知书和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2)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任务,解决承包方所负责的各项事宜。(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4)遵守施工现场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清运工作。(5)施工中未经发包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相邻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与设备,违者,按有关规定负担一切经济损失。(6)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7)按双方商定
9、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与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8)按时参加工程周例会,向发包方报送施工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工程进度;(9)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工程关键部位或技术要求较高的施工单项,承包方要选派有深资或有专项资质的技术人员亲自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如期完工交付使用;(10)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11)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12)项目经理每周在工地不得少于 5 天,重点部位施工必须在施工现场。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价款为包工包料,中标固定价格;不因物价
10、和政策因素进行调整。2、工程款支付方式: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7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0,剩余 1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满一年经甲、乙双方验收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无息):如维修费超过保修金时,超出部分仍由中标人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1、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或承包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竣工交付时间延期,工期、质量保证金予以扣除。2、发包方的责任: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十条 特殊条款1、本合同条款若有未尽事宜,双
11、方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条款执行。2、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交纳质量、工期保证金。3、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4、工程施工中承包人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罚款、人身伤亡和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5、工程施工中不得损坏发包方公共设施和物品,否则,承包方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不成,双方有权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附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二七路支行账 号: 账 号:1702028109200117184签订日期:2018 年 8 月 2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