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宾市 2018 年暑期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承诺书项目名称团长(安全责任人) 团长联系电话活动地点接收单位 团队人数实践队出发时间 月 日 实践结束时间 月 日队员守则1、自愿报名,身心健康。队员必须是年满 18 周岁,征得家人同意,身体健康、无特异体质、无特殊疾病。身心健康、自愿参加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未成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出具监护人的书面同意证明。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社会实践队团长是团队的负责人,实践期间队员要在团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队员执行任务时必须听从团长统一安排与指挥,各成员不得单独行动或擅自离队。3、执行任务,安全第一。社会实践队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并
2、由团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安全措施,并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实践队中的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要作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协助团长做好队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4、提高警惕,预防疾病。队员要重视对疾病的预防工作,如出现身体不适或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团长报告并及时就近就医。5、增强意识,防患未然。社会实践活动要乘坐正规的客运单位车辆。队员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到危险场所活动。6、举止文明,树立形象。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校纪校规、民俗民风、交通规则,注意言行举止文明,体现交大学子良好风貌。姓 名 学 号 性 别 联系电话安全领导小组学生成员实践队团长意见签字:学院团委意见 签章:实践队员郑重承诺:我自愿报名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即意味着对自身安全负责,我所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已仔细阅读过志愿者守则,无异议,保证遵守。队伍成员全体签名(不得代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