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直机关职工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改造资金审批流程一、单位开展资金清理2017 年 12 月 15 日前将“三供一业” 补贴资 金清查情况表报送省财政厅对口部门预算处。二、单位申报分离改造方案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分离移交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提供供水、供电、供暖(含采暖)、中央空调、物业服务分离移交检测维修改造方案至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三、项目概预算评审2018 年 1 月 10 日前申报单位凭“三供一业” 改革协调办公室的方案审定意见书按照财评的要求对供暖(含采暖)、中央空调、物业服务分离改造项目进行概预算评审。四、制订资金保障计划2018 年 1 月 31 日前申报单位将“
2、三供一业” 分离改造资金保障计划表及补助资金申请报送省财政厅对口部门预算处。五、财政补助资金安排2018 年 2 月底前部门预算处根据单位维修改造实施情况和概预算评审结果提出补助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给予适当补助。六、项目结算评审供热(含采暖)、中央空调及物业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再组织各接受方进行复验,复检完成后,申报单位向省财政厅报送结算资料进行结算评审。七、分离移交资产划转2018 年 6 月底前各单位需无偿划转、拆除、报废等处置的相关设备设施资产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登记造册并汇总,按照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送省财政厅审核批复。所涉单位凭资产处置批复、移交清册和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变更登记资产(电子)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