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发改投资200829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我委制定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二八年十一月七日主题词:政府投资 项目 后评价 办法附件: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