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第二条:报告时效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遵守以下列程序向公司主管领导或相关部室报告。 1、轻伤事故6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 2、重伤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18小时内书面报告; 3、重大事故1小时内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上管。 第三条:书面简报内容要求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在项目部(分公司)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受害人应急抢救措施;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现场保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及其它后处理安排; 5、事故报告单位(盖章)。 第四条:现场处理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事故发生所在场所负责人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交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