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早餐在上班前自行解决,上班后吃早餐者,发现一次扣10元。三、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