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曲靖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曲靖市委政法委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服务(管理对象)来电、来信或来人咨询、办理业务,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按照职责和程序,认真登记、即时办理或引导、帮助联系、给予答复解释的制度。本制度所称首问首办责任人,是指责任单位接待服务(管理)对象咨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第四条 首问首办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履职,廉洁高效,服务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 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挂牌上岗或摆放座席卡,以便接受监督。 第六条 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登记制度,对服务(管理)对象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第七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责任(一)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