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湛江市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费核准指南办事内容 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费核准办事依据1.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2004 年 10 月 15 日建设部 135 号令第四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 3 月 23 日建设部139 号令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 湛江市市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管理办法(2012年 11 月 1 日湛府【2012】79 号文: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4. 关于建筑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2、2004 年 2 月5 日广东省物价局文件,粤价【2004】36 号)。5.1998 年 8 月 11 日湛江市物价局文件,湛价【1998】53 号规定,建筑垃圾处置费按每立方米 4 元收取。收费标准 按工程项目实际开挖土方量计算,以每立方米 4 元收取。收费范围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的工程。办事对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办事程序单位(个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受理向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站提交资料由专业的造价审核单位审核相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市
3、区建筑垃圾管理站出具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审批发出缴费通知单-窗口办理。2应提供的资料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无工程量清单按非政府投资项目资料提供)。二、非政府投资项目提供经专业审图机构或政府规划部门审查和批准的各种图纸。(一)建筑1、总平面图2、地下室平面图、一层平面图3、剖面图4、立面图(二)结构1、桩基(桩承台)平面定位图或基础平面图、基础梁平面图。2、承台大样及承台大样表。3、地下室底板平面图。4、地下室底板配筋图。5、地下室侧壁大样图、墙体剖面图。6、地下室车道大样图。7、基坑支护图(含大样图)8、建筑、结构目录表。9、整套设计电子图(三)地形图1、盖有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图)章的原地形(地貌)图、红线图2、原地形(地貌)详细标高标志图(四)加层工程1、 整套设计电子图2、 原天面以上的结构、平立面及详细大样详图等有关拆除部分的设计图纸(五)改建、装修工程1、 原建筑物平、立面及各部位详细大样图及装饰材料等有关拆除部分的设计图纸2、改建、装修后的设计图纸3、整套设计电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