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9年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多选选择6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考点】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选项A属于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错误。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