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交通大学唐臣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为进一步强化唐臣书院“卓尔乐群”的核心理念,营造“博学、砺志、善思、笃行”的文化氛围,打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住宿环境,有力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西交校学生201727 号)、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1735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机构为实现高校书院制管理,茅以升学院成立书院学生住宿管理小组,办公室设于唐臣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住宿登记、寝室管理、卫生检查以及优秀文明寝室评比、举办书院活动等一系列工作,由秘
2、书处、纪检部、自管部和活动部构成,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第三章 学生权利与义务第一条 书院学生权利:(一)根据个人需要借用书院功能区、茶水间及阅览室的权利。(二)进行宿舍的自行管理、自行布置的权利。(三)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向书院管理委员会及成员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四)对不文明和违反校住宿管理规定的学生,有对其进行制止和教育的权利。 (五)有参与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受到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权利。(六)有享有良好休息环境的权利,有权对影响他人休息的学生进行举报。第二条 书院学生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唐臣书院学生住宿
3、管理办法的义务。 (二)支持书院管理委员会工作,积极参加茅以升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茅以升学院的决定,努力完成茅以升学院委托的任务,维护茅以升学院荣誉及权利不受损害的义务。 (三)宣传书院管理规定的义务。 (四)监督、检查、制止书院内一切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五)如实向上级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合理建议和突发事件的义务。 (六)以身作则、文明示范的义务。(七)接受书院管理委员会检查监督的义务。第四章 书院学生管理第三条 住宿管理(一)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唐臣书院宿舍管理员安排在唐臣书院一楼办理入住手续,学生应当妥善保管宿舍房门钥匙和贵重物品,不得将床位出租、转借,不得留宿他人。(2 ) 学
4、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经宿管员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办理离校手续。(3 ) 书院实行门禁管理。学生不得在晚 11:00 之后出入学生公寓,学生进入学生公寓应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值班人员的问询。 (4 ) 茅以升学院学生原则上应在唐臣书院集中住宿,由学生工作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茅以升学院负责具体安排。(四)学生因特殊原因办理退宿手续后,需要重新住宿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在学校住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安排。(五)学生因房屋客观原因需要调整宿舍、床位的,应通过所在学院向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请,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批准后进行调整。宿舍、床位调整,根据空宿
5、舍、空床位情况,按同班级、同年级、同专业优先顺序的原则调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安排其他同学入住或强迫室友从宿舍搬出。(六)退宿1.学生学习结束(毕业、出国、退学) 时,按学校规定时间凭离校通知单办理退宿手续。2.休学的学生需办理退宿手续。休学半年以上的学生,床位不予保留。3.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学习期间需退宿的(按学年退),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同意和学院批准后,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4.学生退宿费用结算按学校计划财务处规定执行。5.退宿手续办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学生公寓,暂时确实无法搬离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工作部批准后可适当延期,并按学校规定缴纳住
6、宿费。6.违规滞留者,在劝离无效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及学院将强制清理。因违规滞留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由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有权进行追偿,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第四条 安全管理(一)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不得夜不归宿。对门禁后迟归者或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上报纪律处分。(二)注意防火安全、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乱接线路等,一经查出必定严肃处理。(三)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四)学生应协助门
7、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五)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六)学生在宿舍使用的电脑、充电器、电风扇、电插排、1000W 及以下电吹风等电器应符合国家 3C 标准,严禁使用“三无”电器、劣质电器,注意用电安全。(七)严禁遮挡、破坏监控设备。(八)学生公寓的家具、设备由学校统一配备、摆放。学生是宿舍家具和设备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爱护和妥善保管家具、设备。严禁私自改线、改装、破坏设备设施,盗窃公共用电、公共用水。(九)唐臣书院管理委员会负
8、责对宿舍安全进行不定期分类检查和抽查。(十)处分与处理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 )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烧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取暖器、豆浆机、电熨斗、烤鞋器、电热毯、电热杯、酸奶机、咖啡机、蒸蛋器、电夹板、卷发棒、微波炉、1000W 以上电吹风等 1000W 以上大功率电器、洗衣机等大型电器以及电热电器)的; (2 )在宿舍使用明火(含酒精炉、蜡烛、蚊香等)的;(3 )私拉乱接电源,拒不整改的;(4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5 )存放管制刀具或其他违禁品的;(6
9、 )饲养宠物,拒不整改的;(7)出租、转借床位,或留宿他人的;(8 )违反学生公寓闭门制度,在公寓闭门时间内出入学生公寓,经批评教育不改的;(9 )非警情动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10 )其他学校认定的违纪、违法行为的。2学生公寓内由学校统一配备的家具、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资实2016 5 号)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赔偿。3学生公寓严禁违章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公寓室内结构。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公寓建筑物或构筑物损坏的,恢复原使用功能发生的修缮费用,由责任人全额承担。4窃水、窃电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水电管理
10、办法 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赔偿,并按学校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5因违规使用电器、明火、吸烟等造成火灾及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损失,并按学校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第五条 作息管理 书院实行熄灯制度。周日-周四:每日 23:30-次日 06:30 停止供电(空调除外);周五-周六:每日 00:30 - 06:30 停止供电(空调除外)。法定节假日通宵供电。特殊时期供电根据学生工作部安排执行。第六条 秩序管理1.入住书院的学生需与学院签订入住承诺书,应自觉维护公寓正常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配合学校学院相关部门、学生组织做好宿舍日常检查、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等工作。
11、根据学校资源调配需要,配合做好宿舍搬迁和调整工作。2.书院实行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须在值班室登记并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公寓,会客结束离开时退回所押证件。3.书院内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性不得进入男生公寓(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4.书院内应保持安静,学生在公共区域内不得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休息的行为。5.禁止外卖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书院。6.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宠物。第七条 卫生管理(一)唐臣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汇同各班生活委员一起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室内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积极,符合大学生寝室要求。(三)学生在书院内生活应积极健康,友
12、好诚信。(四)唐臣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评定每学年文明寝室。详细规定见茅以升学院(唐臣书院)文明寝室评选办法。第五章 书院建设管理第八条 公共区域管理(一)书院公共区域是书院提供给学生学习,休息,交流的区域;同时便于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学生交流和实践能力。(二)公共区域面向全体书院入住学生开放,可申请免费使用。(三)每一层公共区域配有相应的桌椅,书籍,多媒体设备等,不得随意拿作私用,随意毁坏,玩弄,借完不归还等,管理人员将定期检查录像,一经发现按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处理。(四)公共区域使用流程应遵守先申请再使用最后说明使用情况并注销登记的流程。详见唐臣书院公共区域借用管理条例。第九条 图书管理(一)书院
13、公共图书有助于充实学生课余生活,培养阅读习惯,拓宽视野、增进交流。(二)图书可供全体书院入住学生免费借阅。(三)每一层对应相应书籍,不得占为私有不得破坏管理人员会定期检查录像,一经发现按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处理。(四)借阅图书应遵守先申请再借用最后归还并注销登记的流程。第十条 活动管理(1)茅以升学院为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特设置书院特色活动。(二)活动形式唐臣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举办或承办多种多样的书院特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茅以升学院特色寝室评选活动2.茅以升学院图书交换活动3.茅以升学院青年讲座活动4.寝室装潢大赛5.橙读品鉴日经典阅读系列活动(三)活
14、动流程1.前期准备提交活动申请,撰写策划案,制作海报,联系相关媒体组织进行宣传及报名工作。2.中期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划方案,加强与学生及相关组织的沟通交流,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3.后期总结根据活动表现评奖评优并给予相关奖励或绩点加分,撰写活动新闻稿并发表,及时关注学生反馈,提交活动总结和经费审批。 4.任何学生对任何活动中的任何过程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议申请表至学生工作组。(四)活动奖惩1.参与活动的学生在活动评审工作结束后均可获得第二课堂认证奖励。2.对有竞赛性质的活动,学生有机会根据所参与活动细则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并得到奖励。奖励方式为
15、通报表彰和颁发奖品(奖金)。3.比赛过程中出现违背比赛细则行为的按比赛规定给予扣分惩罚或取消参赛资格。4.活动期间有滋事生非、破坏同学间和睦关系、宣传不良消极信息等情况,经学院学生工作组核查属实,视情况严重性给予扣分并备案。5.对活动组织者不礼貌,有侮辱行为的,经学院学生工作组核查属实,是情况严重性给予扣分并备案。(五)书院特色活动解释权归唐臣书院管理委员会所有。第六章 奖惩机制第十一条 文明寝室评选奖惩机制(一)文明寝室奖励机制1.文明寝室分为三个等级荣誉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三星级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1 ) 三星级文明寝室:各次寝室常规检查以及抽查均表现优异,在卫生、安全、
16、文化方面均表现突出。三星级文明寝室详细评选方法以及比例计算方法参见茅以升学院本科生文明寝室评选管理办法。(2 ) 校级文明寝室:各次寝室常规检查以及抽查表现优异,在卫生、安全方面表现突出。校级文明寝室详细评选方法以及比例计算方法参见茅以升学院本科生文明寝室评选管理办法。(3 ) 院级文明寝室:各次寝室常规检查以及抽查表现优秀,在卫生、安全方面表现突出。院级文明寝室详细评选方法以及比例计算方法参见茅以升学院本科生文明寝室评选管理办法。2.学生所在寝室如荣获学年三星级、校级、院级文明寝室,学生可申请综合绩点对应加分。(二)惩罚机制1.文明寝室评选过程中出现不配合检查、干扰检查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茅以升学院本科生文明寝室评选管理办法进行惩罚。2.文明寝室评选过程中若发现有寝室严重触犯学院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应取消当学年文明寝室评选资格或收回当学年已发文明寝室荣誉。详见茅以升学院本科生文明寝室评选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十二条 学生如对管理过程中执行方式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茅以升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小组递交书面复议申请,由领导小组审议裁定。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茅以升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