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审核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审核二、办理依据(一)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 发2012 47 号)。(二)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潍人社2014 45 号)。(三)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6 2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六楼(新华路 116 号);其他县市区请到当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四、办理条件(一)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范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
2、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2 -(二)上述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五、申请材料(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六、基本流程(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定点培训机构提交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材料。(二)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拨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六楼(新华路116 号)(二)电话咨询:0536-821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