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物权的效力一、物权效力的概念1、概念: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与保障力。可以分为物权的一般效力和物权的特殊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物权的一般效力,物权的特别效力。二、物权的一般效力包括物权的支配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1、支配力是指物权具有的保障物权人依自己的意志直接对标的物为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支配行为,并享受其利益的作用力,是物权的最基本效力。包括完全物权(所有权)和不完全物权(他物权)。2、排他效力是指物权相互之间的对抗效力,即一项物权排斥内容和性质与其相抵触的另一物权并存于同一标的物之上,或者压制同一标的物上的其他物权而先行实现的效力。按照其程度分为绝对排他效力 、相对的排他效力。3、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相互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或先于效力较弱权利的实现。表现为物权对债权之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之排他效力以及物权对一般人的优先效力。三、物权的特别效力1、主要指妨害排除效力、是指物权具有的排除他人妨害、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正常支配的效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