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燕山大学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四、教师岗位津贴教师岗位津贴分 9 级,超额定工作量(1.0 倍)以上部分计算超工作量津贴。其岗位津贴定级及晋级办法如下:1教师受聘上岗后,即享受该职务的起始档津贴。2对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有突出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岗位津贴可进入上一等级。3教授 8 级、9 级晋级条件如下:博士生导师满足学校规定的上岗条件,可进入 8 级;取得下列(1)(7)项中的一项或取得(8)(14)项中的三项者可进入 9 级。受聘的教授,在完成岗位职责规定任务的基础上取得下列(1)(6)项中的一项或取得(8)(14)项中的三项者可进入 8 级。(1) 三年内主持
2、或验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项目(973)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一项,资助额度 60 万元以上;或三年内主持或验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项目(973)子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攻关项目,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二项,资助经费额度 60 万元以上;或三年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或“燕赵学者”和后备院士人选。(2) 三年内发表论文被 SCI 收录 6 篇以上或被 EI 收录 12 篇以上,并作为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年均科研到款 20 万元以上。(3) 三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 2 名,二等奖第 1 名)。(4)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一等奖的第 1 名且作为第
3、一作者出版专著一部。(5)三年内主持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资助经费 30 万元以上,或主持国家 863 项目资助经费 60 万元以上,或主持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资助经费 5 万元以上。(6)三年内申报成功国家级精品课的第一负责人。(7)三年内获得全国优秀博士生论文的指导教师。(8) 三年内主持或验收国家 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项且资助经费 20 万元以上。(9) 三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 863 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20 万元以上、省部级重点项目一项。(10) 三年内主持资助经费在 4 万元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且科研到款年均 10 万元以上(理科类 5 万元,文管类应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11) 三年内发表论文 6 篇以上,且被 SCI、EI、ISTP、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收录 3 篇以上(其中 2 篇为第一作者) 。(12)三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得到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获国家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13) 三年内累计主持横向课题 300 万元(文科 10 万元)且年均到款 80 万元(文科 3万元) 。(14) 三年内获国家奖的前 3 名;省部级一等奖前 2 名(社会科学成果奖前 3 名) ;省部级二等奖第 1 名(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前 2 名) ;省部级三等奖二项的第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