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农委系统地震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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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营口市农委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和响应,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营口市地震应急预案、营口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营口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委系统地震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1.4 工作原则21.4.1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

2、应急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 预防为主,平灾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提高农委系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地震灾害。1.4.4 部门协同,社会联动。全市农业行政部门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建立应急队伍,发挥政府应急队伍主导作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协同,主动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震救灾任务。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市农委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农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抗震

3、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指 挥 长: 冮志宇 市农委主任副指挥长: 沈 仲 市农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3王秋生 市农委副主任赵良彬 市农委副主任刘 丹 市农委副主任王丙谦 党组成员贾 刚 市农委副主任田翠珍 市农委副主任刘金威 市农委副主任牛克涛 派驻市农委纪检组长沙万淳 市农业中心主任成员:市农委系统所有的科、室、办、所、站、中心等单位。市农委抗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贯彻落实市抗震指挥部决定和要求;领导和指导全市农委系统做好震前和震后灾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粮食)和参加抢险救灾;提出全市农业生产、养殖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和物资管理

4、工作及做好灾后补救;完成市抗震指挥部交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42.2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农委抗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贾刚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督察协调科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对抗震救灾处理的总决策;指导各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开展生产自救、灾情评估等;负责指挥市农委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市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地震应急管理有关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上传下达、汇报等具体工作;承担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各工作

5、组及主要职责市农委抗震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灾情评估与速报组、农业技术服务组等 4 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地震应急处理工作。2.3.1 综合组由委办公室牵头,其他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抗震救灾期间车辆、财务、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2.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公文接收、会议安排、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3.救灾物资发5放和调配工作;4.组织全市农委系统开展救灾捐赠活动;5.组织和指导市农委全体人员参加抗震救灾活动;6.妥善安排好市农委系统受灾人员吃、穿、住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配合医护人员做好伤病人员的救治、转

6、运和护送工作;7.承办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2.3.2 宣传组由市农委机关党委牵头,其他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根据市农委抗震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开通和恢复新闻报道渠道;2.组织农业灾情新闻发布会,做好农业部门抗震救灾事迹宣传报道工作;3.及时报道和宣传市抗震指挥部发布的震情、灾情信息和重要公告函,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2.3.3 灾情评估与速报组由委科教科牵头,其他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及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震区农业基本设施、农作物等灾情损失进行信息搜集、评估、统计等工作;2.及时与市地震、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做好农业

7、灾情上报工作;3.及时向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汇报农业灾情工作。2.3.4 技术服务组6由委种植业科、经作科牵头,其他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组建市农业地震应急救援队及各专业技术服务队,帮助灾区搞好改种补种、田间管理、修复农业设施、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服务工作,及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2.对救灾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进行调剂、调运、管理、发放,保证应急物资及时到达灾区和灾民手中; 3.协调区内外农业专家、技术人员来震区进行灾区救援和指导;4.及时协调周边农产品(种植业)基地生产,保障市场供应。3. 预警和预防发布依据市政府紧急发布的临震预报,结合农业生产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等特点,及时做好

8、农委系统预警和预防发布工作,指导人员、物资的转移、疏散和避震等工作。4 应急响应与行动4.1 响应行动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发布响应命令,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开展应急预案处置工作。4.2 响应措施74.2.1 根据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划定,在省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抗震救灾。4.2.2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及时将灾情报告市人民政府、省农委及有关单位,争取予以救灾急需的经费和物资支持。4.2.3 抗震指挥部要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并根据灾情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派出抗震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农业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指导意见,

9、及时下拨灾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和恢复农业生产种子等。4.2.4 市农委监督各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4.3 响应终止依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终止命令后,市农委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适时发布终止本实施预案命令。5. 信息报送、发布和处理(1)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要迅速了解农业震情、灾情,及时报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本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政和地震部门。8(2)农业灾情发布由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抗震指挥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公布灾情信息。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农技人员开展

10、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救援人员深入乡镇、村屯、农户等场所,保证农业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位。6.2 工作总结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抗震救灾、农业损失、生产自救、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等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为灾后重建工作提出改进建议。7 保障措施7.1 应急队伍保障依据营口市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市农委组建 15 人的应急保障队伍,结合农业救援工作特点,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开展演练和熟悉预案工作,并储备必备的抢险救援工具。同时,做好应急救援时,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救援各项前期工作。97.2 物资保障市农委指导全市农资经营部门储备一定数量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钢架等

11、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7.3 农业专家指导市农委利用营口市农业专家服务团,一旦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专家奔赴灾区开展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工作。7.4 宣传、培训和演习市农委每年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农委系统工作人员学习防震减灾知识,熟悉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了解自防、自救、互救方法,提高生存能力。同时,配合地震部门在农村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平息地震谣言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应急队伍和其他人员参加地震部门各种培训、演习,提高农业行政人员应急救援、协同、组织、指挥等处理能力。7.5 监督检查市农委对平时、震时实施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本预案有关规定和应急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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