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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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 通州区 2017 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南通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绿化整体面貌,巩固全区造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按照南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状要求,坚持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相统一,提升城市生态型竞争力,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二、目标任务 2017 年全区完成造林绿化 11000 亩,其中:高速一环(通州段)绿色通道提升工程 3200 亩,生态廊道(四期)工程1500 亩,珍贵树种培育工程 1200 亩,生态造林 3100 亩,交运住建绿化 2000 亩。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一)高速

2、一环绿色通道提升工程。根据南通市要求,将高速一环(通州段)32 公里沿线的绿化宽度从 30 米再向外拓宽至 100 米,做到林带纵深拓宽、局部景观改造和全线提档贯- 2 - 通,打造一条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兼顾珍贵用材树种培育功能,充分体现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的绿色生态景观廊道。由区农委、交运局负责组织实施,三年内管护由中标公司负责,后期管护工作列入“五位一体”考核,建成后严禁农户在林带内耕作。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3200 亩,土地租期至 2027 年,树木权属归国有。详见高速一环(通州段)绿色通道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二)生态廊道(四期)工程。在前三年已建工程基础上,拓展延伸 7.5 公里长

3、的生态景观带,位于北一环北延、通州湾快速通道沿线,绿化宽度 50 米-100 米。由区财政投资建设,沿线镇负责组织实施,三年内管护由中标公司负责,后期管护工作列入“五位一体”考核,建成后严禁农户在林带内自由耕作。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1500 亩,土地租期至 2027 年,树木权属归国有。(三)生态造林工程。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南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要求,加大“四沿”绿化建设力度。沿江要打造全新江岸景观防护林带;沿河要打造重点地段景观带,按照河道等级,两侧绿化宽度从 10 至 50 米;沿路要打造好镇、村级水泥路沿线绿化,绿化率达 90%以上,构建连通家园、田园的林网体系;“沿城”就是要围绕

4、“ 沿南通主城”及“沿通州城区” 两条主线,见缝插绿,见空补绿,建设单个宽度在- 3 - 100-300 米的绿化片林。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3100 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实施。(四)珍贵树种培育工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 年) 中“以发展材质优良、效益显著、前景广阔的珍贵乡土树种资源为重点”的要求,利用复垦土地等地块,结合脏乱差整治,做好占领性绿化,以镇(区、园、街道)为单位新建不少于 1 个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用材树种苗圃基地,单个绿化面积 50 亩以上,高新区、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 、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绿化面积要达到

5、 200 亩以上。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1200 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实施。(五)节点景观绿化工程。由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负责在骨干公路沿线做好“一路一景” ,提升道路景观层次,在城镇道路和重要空间节点上,提升城区绿化品位,打造绿化精品亮点,加大城市游园、滨河绿廊等绿地生态系统建设力度。镇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 25%,城区绿地率达 30%以上。该项工程造林面积 2000 亩。四、建设要求(一)建设原则。1. 政府推动,市场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机制创新,深挖造林潜力,推动全社会参与造林- 4 - 绿化,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实现“蓄宝于林、藏富于民”的经济、生态和社会

6、效益多赢局面。绿化重点工程要坚持政府主体投资,享受区财政补助的绿化工程不得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2. 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科学选择本地适生树种造林,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苗则苗,采取落叶树、常绿树与彩叶树等相结合的方式,营造具有地方特色、丰富多样的环南通市生态涵养区绿化景观。(二)苗木要求。全面选用适宜本地条件的珍贵化、彩色化、效益化树种,优选良种大苗。高速一环绿色通道提升工程、生态廊道(四期)工程要求树种规格米径 8 公分以上,生态造林工程要求树种规格米径 5 公分以上,镇区主干道绿化要求常绿树种规格米径 10公分以上,村村通公交路两侧栽植米径 8 公分以上常绿乔木,村级水泥路栽植常绿、

7、开花型小乔木,河道两侧栽植柳树等耐水湿乔木和其他彩色化树种。在树种选择上,充分考虑“三化”要求和大绿量,增加“三化”树种使用量占绿化树种比例不少于 70%,提高绿化的显示度及景观效果。(三)栽植要求。全面推行工程化造林,要求包栽包活包管护三年,确保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 95%以上。所有苗木必须带土球栽植,做- 5 - 到根系完整、树干通直、树形优美、无病虫害。(四)管护要求。1.明确管护主体。工程化造林的管护主体,在三年建设期内为中标公司,超过三年建设期的所有流转土地造林的责任主体为各镇(区、园、街道) ,管护主体可以是外包的专业绿化公司,或者结合“五位一体 ”长效管护政策,由造林地段所在的村

8、组承担。珍贵树种培育工程及其余绿化的管护主体为各镇(区、园、街道) 。2.形成管护长效机制。各镇(区、园、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护工作方案,并报区绿委办备案。要充分整合资源,落实管护经费、责任到管护主体,管护主体为村组的要明确管护责任到专职管护人,确保绿化地段成活率、保存率达 95%以上。3.加强管护指导。要进一步细化养护管理要求,加强新造林管护、林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指导,严禁在林地中种植高杆和缠藤作物。督促建立林木管护台账资料,详细登记管护人工、材料使用和管护措施等。(五) “三化”创建要求。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关于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南通市创

9、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实施“三化”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 6 - 成珍贵用材树种培育、森木城市创建等目标任务,不断优化树种结构,增加珍贵林木比重,提升我区国土绿化质量和效益,做到蓄宝于林、藏富于民。建成省“三化”示范村 5 个、示范单位 35 个,南通市森林城镇 4 个,省级绿化示范村 5 个、市级绿化示范村 5 个。五、主要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街道)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区、园、街道)要紧紧围绕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各项绿化工程建设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组织资金投入和科技推广,及时做好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管护等工作

10、,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区农委负责农村绿化及农业园区绿化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城镇区域绿化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绿化配套工程;区水利局负责河道河坡绿化;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 、高新区、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负责抓好园区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区委农工办负责指导绿化用地的土地流转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绿化资金的筹措及拨付工作;区监察局负责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绿化宣传,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和绿化意识。(二)完善造林机制。绿化造林出成效,离不开高水准、讲诚信、有实力的绿化公司的参与,坚决禁止列入南通市绿化工- 7 - 程招标“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承建区绿化重点

11、工程。凡实行集中流转土地、工程化造林“三包”模式的地段,各镇村要严格管理,禁止农户在林内自由耕作。一旦发现人为破坏绿化行为,区林业、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三)加大资金投入。各镇(区、园、街道)要将绿化造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为圆满完成各项造林绿化工程提供资金保障。要多举措促进林业开放型经济发展,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业经济示范基地。同时,区政府对造林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的资金政策。具体办法如下:1.高速一环绿色通道提升工程面积 3200 亩,租地费每亩每年补助 1400 元(租期至 2027 年) ,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 400元,工程费含苗木

12、费、栽植费及土地平整等其他费用当年支付40%,均由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投资。2. 生态廊道(四期)工程面积 1500 亩,租地费每亩每年补助 1000 元(租期至 2027 年) ,工程费含苗木费、栽植费及土地平整等其他费用由区财政投资当年支付 40%,青苗费一次性补助每亩 400 元。3.生态造林工程面积 3100 亩,凡按“沿江、沿河、沿城”地段集中流转土地且成片造林面积达 50 亩以上,或农村河道河坡绿化三排以上乔木林带面积达 30 亩以上,可享受每亩每年- 8 - 1000 元土地租金补助(租期至 2027 年) ,苗木费和栽植费每亩补助 600 元(当年拨付 40%) ,青苗费一

13、次性补助每亩 400 元。河道绿化达不到生态造林工程面积补助标准的,按通政办发2016122 号文件执行。其余绿化按每亩 200 元标准一次性补助。4.珍贵树种培育工程面积 1200 亩,符合南通市珍贵用材树种培育行动方案(2016-2020 年) 树种要求和面积标准的,每亩一次性补助 2000 元(分四年下拨) 。管护工作由所在村集体负责。5.森林抚育 3.9 万亩,经区级考核合格,每亩补助 200 元。同时做好近年来农村道路、河道绿化树木的补栽工作,数量100 万株。6.“三化”示范创建补助,由各镇(区、园、街道)负责申报,通过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相应补助:省级绿化示范村每个补助

14、15 万元,森林城镇、市级绿化示范村、 “三化”示范村每个补助 10 万元, “三化”示范单位每个补助 1 万元。共计补助 250 万元。7.全区绿化专项核查费 50 万元。8位于金沙街道、兴东街道的 3 个区级苗圃工程化养护专项经费 50 万元。9.所有财政扶持项目绿化工程资金均不重复补贴。- 9 - 2017 年度农村绿化计划补助资金 1565 万元,生态廊道(四期)工程专项资金当年支付 810 万元,高速一环绿色通道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当年支付 12100 万元,另支付 2009 年绿色通道租地费、2010 年至 2014 年生态防护林租地费、2015 年和2016 年生态防护林租地费及苗木

15、费、2015 年和 2016 年生态廊道(二期、三期)租地费及工程费、2013 年至 2015 年苗圃绿化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补助。(4)明确实施进度。造林绿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 年 3 月上旬至 3 月底) ,各镇(区、园、街道)对照绿化造林任务,认真编制绿化规划,把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路段、地块,落实到单位、村组、农户,要提前做好土地流转准备工作,落实好森林抚育实施具体单位,3 月底将 2017 年绿化工作初步规划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时尽早落实绿化苗木来源,做好询价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7 年 4 月初至 2017 年 4 月底) ,各镇(区、园、街道)按照区

16、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绿化规划,全面发动和部署土地流转工作,做好绿化重点工程的苗木招投标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先挖塘、再起苗、后栽植的顺序科学施工。区农委进行跟踪服务,研究推广适合我区发展的苗木新品种、新技术,强化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对照任务,抢抓季节,完善提高。第三阶段(2017 年 5 月上旬-10 月下旬) ,由各镇(区、园、街道)上报- 10 - 绿化任务完成情况、森林抚育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完善的台帐资料。由区农委、财政局、农工办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第三方核查确认后的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森林抚育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五)加强督查考核。1.部门考核。区农委对绿化工作的推进情

17、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将督查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党政信息网、 通州日报等媒体公布绿化进度,确保绿化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成立由区农委、财政局、农工办等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对绿化任务完成情况和 2009 年以来的绿化重点工程保存情况、抚育情况进行考核。2.工程考核。绿化工程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把好审核关、招标关、验收关。凡是工程化造林的,严格按国家建设工程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凡是流转土地造林,享受区政府补助政策的,严格按南通市通州区生态防护林工程考评办法对工程中标方和工程质量进行考核,直接与资金拨付挂钩。对连续两年考核分值低于 80 分的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和个人,列入区级绿化工程及苗木采购招标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相关工程的招投标。2017 年 6 月 30 日前成活率低于 85%的不予补助当年租地费和苗木费。附件:2017 年通州区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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