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设备批量采购复印机采购项目包3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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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设备批量采购复印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H-GK2018014(1-5)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2018 年 9 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日 期:2018 年 9 月 12 日 招标编号:RH-GK2018014(1-5)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设备批量采购复印机采购项目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设备批量采购复印机采购项目”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2、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其它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一、招标标的包一(编号:RH-GK2018014-1):预算(万元) 备注名称 配置 数量(台)单价 总价复印机A4 黑白复印机361 台 0.5 180.5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包二(编号:RH-GK2018014-2):预算(万元) 备注名称 配置 数量(台)单价 总价复印机A3 黑白复印机 I63 台 0.8 50.4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A3 黑白复印机152 台 1.5 228注:包二(编号:RH-GK2018014-2)为整体招标,不接受拆分投标。包三(编号:RH-GK2018014-3):预算(

3、万元) 备注名称 配置 数量(台)单价 总价复印机A3 黑白复印机98 台 2.3 225.4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包四(编号:RH-GK2018014-4):预算(万元) 备注名称 配置 数量(台)单价 总价复印机A3 黑白复印机60 台 3.5 210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包五(编号:RH-GK2018014-5):预算(万元) 备注名称 配置 数量(台)单价 总价A3 彩色复印机35 台 2.3 80.5复印机A3 彩色复印机46 台 3.5 161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注:包五(编号:RH-GK2018014-5)为整体招标,不接受拆分投标。(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

4、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适用于全部包次)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四)本次招标将按照项目包次分别组织供应商报名、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和签约、履约环节的工作。二、招标文件发放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B501 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1 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并加盖单位公章。2 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多个包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按

5、照项目包次分别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三、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5 个工作日)。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包一: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0 分。包二: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15 分。包三: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包四: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45 分。包五:2018 年 10 月 29 日 15 时 0 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参与多个包次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照项目包次分别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电子版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包一: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0 分。包二: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15 分。包三: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包四:2018 年 10 月 29 日 14 时 45 分。包五:2018 年 10 月 29 日 15 时 0 分。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711 室。六、投标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7、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

8、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

9、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果供应商已完成“营改增”和“多证合一”,无法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提供书面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10、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各个包次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法详见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详见电子化采购平台政策法规栏目)及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有关规定。各包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次为:1.8 万元(包一)、2.3 万元(包二)、2.2 万元(包三)、2 万元(包四)、2.4 万元(包五)。参与多个包次投标的供应

11、商,可以分别缴纳各个包次的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统一缴纳投标保证金。选择统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缴纳证明文件中予以说明,并保证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金额不少于招标规定的保证金总金额、缴纳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最早的包次,否则其参与的全部包次均将被认定为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均将被拒绝;选择分别缴纳各个包次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上注明包次和项目编号。八、CA 办理密钥联系方式:1、办理单位: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平原里 20-3(4 号地铁陶然亭站 A 口北 300 米)1 层大厅,邮编:1000543、联系人:(1)

12、马虹:电话:010-83521436 手机:18101080226,邮箱: 传真:010-63555032-723(无纸)(2)徐燕红:电话:010-83526182 手机:13801081539 邮箱: 传真:010 - 63555032-307(无纸)4、具体 CA 密钥办理须知详见:https:/ 话: 66194692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 32 号邮政编码:10003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B 座 5 层 501;邮政编码:100033;联 系 人:闫先生电 话:66194589;传 真:88092821;电子

13、邮件:;财务联系电话:66195055;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银行账号:694814923;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十一、投标资格核对服务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在开标 3 日前将下列文件的电子文档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将纸质版送交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1.拟投标品牌说明。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1.本项服务仅为提示性服务,供应商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参加核对服务。2.采购代理机构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包括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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