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4.2上海地基土体结构类型分区一般而言,表土层和第一砂层可作为天然地基或浅基础持力层,选择第一、二硬土层可作为多层或小高层建筑桩基持力层较为合适,而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则以第二、三砂层作为桩基持力层。然而,由于沉积环境差异和受后期古河道的冲刷切割,有些工程地质层在平面分布则残缺不全。建筑适宜性与工程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根据工程地质层产出状况,可以确定相适应的建筑物基础结构形式及其建筑规模。在工程地质条件相对较差地区,并非不能进行建筑施工,而是容易产生环境地质问题,其防范和治理的基础投入将显著增加,否则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会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第一、二硬土层对于一般建(构)筑物具备有良好的工程地质特征,所以我们将它们作为标志层,对浅部土体划分为三大土体结构类型区(在同一土体结构类型中还可以按照工程地质条件的差异性分为若干亚类):存在第一、二硬土层的土体结构类型区(S区);存在第二硬土层,缺失第一硬土层的土体结构类型区(T区);缺失第一、二硬土层的土体结构类型区(N区)。由于第一、二硬土层天然含水量比较低,孔隙比较小,土体不易压缩,土质密实,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