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5年版)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下列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含有下列场所的物业单位,应界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人员密集场所(一)三星级(或者相当于三星级)及以上的宾(旅)馆、饭店或者总床位数超过100张(含本数,下同)普通的旅馆; (二)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商场;(三)占地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或者室内摊位数超过200个的批发市场;(四)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五)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对公众开放的体育场馆、会堂;(六)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七)乘客座位总数超过3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50个的餐饮趸船;(八)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九)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卡拉OK厅、量贩式KTV等歌舞娱乐场所,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