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拍卖服务机构预发包库招 标 文 件【公开发包】项目编号:KXE2018-017项目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拍卖服务机构预发包库 招 标 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8 年 3 月2目 录发包公告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其它第二章 合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二、资格文件三、技术文件四、商务文件第四章 评
2、标方法及标准3发 包 公 告一、招标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拍卖服务机构预发包库 已由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项目批准文号 (2018 )2 号 ,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计划建设投资估价为单个项目 50 万以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发包,招标项目编号 KXE2018-017,择优选定承包人。二、项目描述1、招标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城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新城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湖州聚源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湖州
3、富源建设有限公司等开发区内的国有公司为项目业主的国有资产拍卖项目。本次预发包入围单位单个项目收费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2、服务年限:二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入围数量: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取排名前 3 名的投标单位作为入围单位。(如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 4 家及以上的取前 3 名为入围单位;投标单位只有 3 家的取前 2 名为入围单位;投标单位只有 2 家的取前 1 名为入围单位,另1 家为备选单位 。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 2 家的将重新招标或投标过程中有效投标单位少于 2 家的将重新招标。)4、服务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5、委托方式
4、:通过本次招标入围的单位成立服务单位库,按以下方式进行任务分配:1)、项目信息由业主通过邮件、传真等发布至库中的成员单位,库中成员单位应委派经办人携带抽取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部人员在规定时间、至规定地点参加随机抽取。2)、库中的成员,在参与项目业务委派抽取时,其资质须符合对应项目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加业务抽取。3)、库中的成员单位有权不参加抽取,但需在规定的抽取时间前书面告知业主并提交合理的理由,如连续三次不参加抽取,业主有权中止该单位入库资格。4)、业主单位将对入库的各单位实施项目的技术力量、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相应的
5、奖励。 三、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 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以上 1、2 须同时具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6、 28 日 14 时 00 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 1568 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六、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否则拒绝其投标。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长桥北路 103 号财富大厦 A 座 地址:湖州市凤凰路路 137 号国际贸易大厦 12楼联系人:王兴娟 联系人:俞挺挺电话:0572-2598751 电话:0572-2275852传真:0572-2598760 传真:0572-227
7、5852邮箱:/ 邮箱:八、相关下载: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61 1.1项目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拍卖服务机构预发包库服务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估价:单个项目约 50 万以下 质量要求:合 格 2 3.3 服务年限:二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 3.2招标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城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新城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湖州聚源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富源建设有限公司等开发区内的国有公司为项目业主的国有资产拍卖项目。本次预
8、发包入围单位单个项目收费在 50 万元以下的项目。4 2.1 资金来源:自筹5 15.1投标文件:正 本 1 份 、 副 本 2 份 ; ( 其 中 资 格 文 件 、 技 术 文 件 、 商 务 文 件 必 须分 别 装 订 、 包 装 密 封 ; 正 本 和 副 本 分 别 装 订 、 包 装 密 封,并 在 包 封 上 标 明 “投 标 文件 正 本 ”或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 )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再提供副本二份及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以 U 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76 4.1投 标 人 资 质 要 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
9、会评定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 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以上 1、2 须同时具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 他 要 求 : 1) 本 项 目 拒 绝 接 受 被 录 入 检 察 机 关 行 贿 犯 罪 档 案 的 投 标 人 ; 拒 绝 被有关 行 政 监 管 部 门 通 报 限 制 投 标 且 在 限 制 期 内 的 投 标 人 ;2) 投 标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投 标 。7 13.1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8 14.1投标保证金数额: 2999 元 (必须以本项目编号作为项目名称交纳投
10、标保证金,本项目编号为:KXE2018-017)9 12.1 报价方式:费率报价10 4.2 资格审查方式:公开发包资格后审11 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 1568 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件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8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00 整( 以 开 标 室 时 钟 为准 )813 21.1开标时间:2018 年 3 月 28 日时 14 时 00 整(以开标室时钟为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14 31.1 履约保证金:2 万(接受
11、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 则1、 项目 说明1. 1 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1. 2 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1. 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 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发包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93.3 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3.4 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12、;3.5 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每家中标单位 1000 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结清。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13、)【限额以下公告栏】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10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 16:00 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2-2275852,邮箱:)进行不记名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 17:00 前
14、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8.5 补充文件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