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责任状为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管理,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学校(甲方)与各科任教师(乙方)鉴定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责任状。1、 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严禁撕毁学生书本和作业本等学习资料。2、 严禁以站或做高难度运动体罚学生。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令其面壁而立或站在公共场所置之不理。请到办公室的学生,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3、 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个别学生因影响上课不得不请出课堂的,必须交由其他老师帮助教育,或交政教处、校长室,下课后必须妥善处理。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回家或拒之进教室(个别因病需与家长联系后妥善处理)。4、 严禁罚抄作业。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进行纠正。为强化记忆要求纠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最多不得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酌情减少纠正的题量或遍数。5、 严禁“封建家长式”的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