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浏 阳 市 教 育 局中 小 学 校 章 程 核 准 书第 3 号浏阳市第三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湖南省中小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你校校务委员会审定并报我局核准的浏阳市第三中学章程 ,经浏阳市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市教育局审议通过,现予核准。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浏阳市教育局 2016 年 8 月 30 日浏阳市第三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推进学校
2、持续稳定发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效实施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开展各项办学活动的基本准则。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省浏阳市第三中学。校址:浏阳市古港镇车站路 88 号。邮编:410301。办公电话:83403043。网址:。微信公众号:lysz3403043第三条 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举办,是一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制三年。学生实行全寄宿制管理。第四条 学校办学规模为 4850 个班。面向浏阳市全市招生。第二章办学理念与校园文化第五条 学校起源于 182
3、6 年创立的文昌阁,故以 1826 年作为办学纪年。1942 年,始办中学,把 1942 年定为校庆纪年。学校校庆纪念日为 10 月 26 日。第六条 学校校训:博我以文,拔乎其萃。教风与学风:晓之以理,启发常新;力学不厌,持之以恒。校风:勤奋、团结、求实、创新。第七条 学校办学理念:让每一个人得到尊重与赏识,让每一个人得到成功与发展。第八条学校发展目标:为农村高中办学示范, 。针对农村高中可能面对的问题与困难,大胆尝试、探索与革新,在学校规划与管理、在教师培养与发展、 学生教育与成长等方面树立榜样。第九条 学校办学策略 : 一是立足自身,扬长避短。二是开放办学,全面育人。三是科学决策,民主管
4、理。四是文化引领,专业发展。第十条学生培养目标: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准则,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第三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依照相关制度与程序聘任教师与职工,对教职工实施表彰奖励或批评处罚。(四)依照上级部门政策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学籍管理,为成绩合格学生颁发毕业证书。依规对学生实施教育、表彰或处分。(五)管理使用学校的设施与经费。(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扰。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七)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
5、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二)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学校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教师成长提供创造条件。(五)加强家校沟通,以适当的方式提供教育咨询。(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七)依法接受政府及社会监督。第四章学校管理机构与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监督的管理体制。第十四条 学校主要管理机构如下:(一)校务委员会。 (二)党总支。 (三)工会。(四)督学责任区。第十五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部门的决议
6、,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二) 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并健全学校各校规章制度,完善学校运行机制。(三) 主持召开校务会议例会,听取校务成员意见,讨论学校重要事项,对重要问题民主决策。(四) 理顺学校内部管理事务,协调学校与外部的关系。(五) 加强学校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机构配置,依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以教师为本,突出师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六) 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督促教学常规落实。(七) 主导学校德育管理,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八) 统筹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规范学校财务和财产管理,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校园环境。(九) 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发扬民主,调动全体
7、师生工作学习积极性。(十) 定期召开全教职工会议,对学校工作进行总结布置,对部门及专项工作进行点评。每学期向职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第十六条 校务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对办学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学校及日常行政事务做出决议。除学校管理干部与会外,各项专题会议邀请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参与。第十七条 校务会成员的产生。普通教师竞聘中层副职,中层副职竞聘正职岗位。中层干部需要进行年度述职,在同一岗位达到一定年限需要进行轮岗。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教育局考察任命。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分线和分块相结合管理方式。年级部实行年级主任责任制。第十九条 学校党总支是学校的政治核心,组织领导学校政治思想
8、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参与学校各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监督。有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建设,担负各类群众组织管理的职责。第二十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保证校务公开制度得到实施。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每届任期 35 年,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教代会按相关政策法规行使如下职权:(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发展规划制定与修订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对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建设和其他学校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和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9、和建议。(三)讨论通过教职工福利待遇分配和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等制度方案。(四)按照有关规定评议学校管理干部。(五)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管理情况。(六)参与并监督学校采购、招标等工作。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教师专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教育教学评价与改革提供咨询与决策意见,对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进行指导。首席教师担任教师专业委员会主任,学科带头人为专业委员会成员。首席教师为校务会成员。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与团委会是学生实行自主管理的机构,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 校园安全工作贯穿于学校工作中。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安保处是负责
10、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的专职部门。学校安全实施“一岗双责”和安全责任依规追究制度。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依法治校的原则。在学校内部建立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组织。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与法律顾问,以协助普及法律教育,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主管德育副校长一名。设教育处、安保处、团委,分别承担相应教育管理职责。第二十七条 学校德育工作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指导意见,坚持“以德立校,育人为本” ,依照浏阳三中德育工作纲要开展工作。结合教职工与学生德育评价考核制度实施评价与奖惩。第二十八条 德育工作以队伍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切实强
11、化育人意识,提高教职工的育人能力。拓宽育人渠道,丰富育人内涵。第二十九条 坚持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做到“管理育人,教育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第三十条 加强德育工作研究,根据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实施有效教育。第三十一条 加强学生会团委会管理,大力发展学生社团,探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主学习,自主发现”的教育模式。第三十二条 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拓宽教育工作空间。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主管教学副校长一名。设教务处、教科室、教师专业委员会,分别承担相应的教学管理职责。第三十四条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事务管理,教科室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与教师培训工
12、作,教师专业委员会负责教学工作专业事务。学校分学科设立教研组,年级部分学科设立备课组。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与计划,努力构建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第三十六条 学校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分层指导,差异发展。第三十八条 学校努力建立科学的发展性评价体系。教师教学工作评价结果是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的基本依据。第三十九 条学校坚持“教师为本,教研兴校” 。结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 ,把教师专业成长作为学校长期的核心工程和教学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第四十条 学校每年定期举行成人典礼、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及学雷锋活动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国防教育月、安全教育月。第六章教职工第四十
13、一条 学校教职工由以教师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四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职务聘任制。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招聘和聘用教职工。第四十三条 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外,依据学校规章制度还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工作职责和需要,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二)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各种荣誉称号的机会和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条件;(三)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和处理提出异议;(六)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四条 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珍惜和维护学校荣誉,维护学校利益;(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三)尊重和爱护学生;(四)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职责;(五)接受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第四十五条 学校倡导学术自由,鼓励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尊重教师个性化的教学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