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1淮 安 市 洪 泽 区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 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HZCG2017GK0324采 购 人 : 淮 安 市 洪 泽 实 验 小 学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2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人须知6三、评标标准20四、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22五、合同格式32六、项目采购需求33第二章 投标文
2、件格式一、投标函53二、开标一览表54三、投标报价明细表55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56五、服务承诺57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58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58八、示范格式59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3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洪泽实验小学的委托,就该单位的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3、名称: 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ZCG2017GK0324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包,第一包:科学实验室、劳技室设备采购;第二包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投标人可任选分包或全部分包投标,各分包可同时中标。详细的技术参数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4、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4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仅需提供质保函,如是供货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16 年
5、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站上发布。(2)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站上直接下载,如果投标
6、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建友邮箱( ) ,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午 8: 3011: 30; 下午 2: 005: 30( 双 休 、 节 假 日 除 外 ), 并电话与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魏成芳 联系电话: 13776724890。(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每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上午 08 : 30 至 09 :00 在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
7、:如果投标人因考虑自身投标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投标人参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5与投标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有关招标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 8: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 9: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 (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
8、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投标文件接收人:魏成芳 联系电话:13776724890六、开评标有关信息:开(评)标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开(评)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 (淮安市洪泽区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13401855388(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邓工 联系电话: 13401855388 (3)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实验小学(4)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魏成芳 联系电话:13776724890(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
9、街原二涧小对面八、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第一包:壹万伍仟元整;第二包: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 14条。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6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第一包:玖拾万元整,第二包:叁拾捌万元整。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采购人:淮安市洪泽实验小学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三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友情提醒: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
10、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淮安市洪泽实验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11、 中标人的费用(成交管理费):严格执行“淮财购201610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7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时间以采购人接收书面文件日为准,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 。由于投标
12、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6.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6.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已发送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
1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88.投标文件构成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8.1.1 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8.1.2 按照第 9 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8.1.3 按照第 10 条要求
14、填写的投标报价明细表;8.1.4 按照第 11 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8.1.5 按照第 12 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8.1.6 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8.1.7 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8.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9.开标一览表9.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2 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9.3 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
15、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10.1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10.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0.3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1.技术规格的响应洪泽实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911.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12.服务承诺12.1
16、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14.1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第一包:壹万伍仟元整;第二包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
17、失,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4.8 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14.2.1 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汇票、电汇、转账支票进账单、现金缴款单、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电汇、转账支票进账单、现金缴款单、网上银行支付需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参与评标)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14.3 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户 名: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账 号: 3208290101201000262815洪泽实
18、验小学科学实验室、劳技室、阳光心理辅导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GK032410开户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14.3.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上述银行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账从而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后果自负。14.3.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14.4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
19、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未中标人应主动到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办理退还手续,外地投标人可向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洪泽分公司请求协助办理退还手续。1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 15.2 条规定执行。14.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退还。14.8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 、欺诈行为;(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采购人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5 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4.9 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 14.8 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上报并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