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8DZB003 号招 标 人:辉县市林业局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二月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1第六章 图 纸 .2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第一章 招标公告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
2、建设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2、项目编号:辉交建 2018DZB003 号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八个标段一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北新庄公路北侧;二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
3、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北新庄公路南侧、庞村;三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岳村公路北侧;四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岳村公路南侧;五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孙村公路北侧;六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孙村公路南侧;七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西孟庄、新乡庄公路北侧及公路六公里两侧柿树;八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西孟庄、新乡庄公路南侧
4、。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工期:30 日/标段7、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8、质量要求:合格9、进场施工条件:具备10、市场预测价:1标段:200.07157万元;2标段:189.37978万元;3标段:165.248549 万元;4标段: 171.195595 万元;5 标段:150.498486 万元;6标段: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52.918988 万元;7标段:169.77516 万元;8标段: 176.821021 万元。注:投标报价高于市场预测价的为废标。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
5、招标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造林(绿化),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14 年至今的财务报表,新公司成立不足 3 年者,据实提供)。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每个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最多可以中一个标段,若超过一个标段同时中标,则按标段顺序在前的优先。3、本次招标不接受
6、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 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
7、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3、投标报名时间:2018 年 2 月 6 日 08:30 至 2018 年 2 月 11 日 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
8、作手册)。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2 月 6 日 8:30 至 2018 年 2 月 11 日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 300 元/ 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9、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辉县市林业局地 址:辉县市和谐路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5560159088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10 号金成东方国际 1401 室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18738566275八、监督部门: 新乡市林业局2018 年 2 月 5 日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10、 内 容1 招标人名 称:辉县市林业局地 址:辉县市和谐路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55601590882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10 号金成东方国际 1401 室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187385662753 项目名称 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4 工程建设地点 辉县市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7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8 工 期 30 日 /标段9 质量要求 合格10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3投标人提出
11、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日前1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5 偏离 不允许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答疑或补充文件1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18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19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20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1构成投标
12、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22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00.07157 万元;二标段:189.37978 万元;三标段:165.248549 万元;四标段:171.195595 万元;五标段:150.498486 万元;六标段:152.918988 万元;七标段:169.77516 万元;八标段:176.821021 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3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2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 元 /标段(大写:叁万元整每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选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13、或转出)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帐户名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134 9887 3807地 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帐 号:一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80二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79三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78四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77五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
14、76六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75七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74八标段:410738010120003901000573投标保证金请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附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的规定交纳。25 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26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U 盘 1 份(须为 word 格式)27 装订要求 装订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28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
15、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招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具体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2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30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3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二 开标室3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同监督人员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
16、: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技术类 4 人,经济类 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35 履约保证金金 额:合同中标价的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与招标人联系。 36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37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38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相关部门竣
17、工评审结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第二年管护期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第三年管护期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辉县市 2018 年重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18、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 )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
1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辉县市 2018 年重
20、点道路(S311 高庄至洪州段)绿化建设 招标文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 (6 )
21、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网上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