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15876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2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浙林院2007200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的专任教师。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在脱产期间和其它在职进修 6 个月以上的教师不参与当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新 进教师 1 年内不参与当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二、考核内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常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 4 个一级指标和 15 个二级指标。三、考核得分的确定1. 教学工作

2、业绩考核量化标准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总分由常规教学工作得分、教学工作量得分、教学效果得分和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得分等 4 部分组成。各项得分依据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表 1)进行评定。2表 1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量化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备注教学过程教学完成情况监考基本分为 50 分。无特殊情况每学期调课超过 2 次,则扣 2 分/次(2 次以上部分)。上课或监考迟到、提前下课 10 分钟以内,扣 5 分/次;一般教学事故扣 20 分/次;一年度内出 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上(含 2 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 次以上(含 1次)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无故未完

3、成教学计划直接定为不合格。50 分扣完为止教学材料试卷实验报告、作业毕业论文等教学材料基本分为 50 分。1.教学检查中 试卷计分有误扣 2 分/份、试卷分析有误扣 5 分/套、试卷材料不全扣 5 分/套。毕业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扣 5 分/份。2.实验报告、作业批改不规范扣 1分/份、作业次数不足扣 5 分/次。3.教学材料逾期不交者或教学任务未按期完成(教师公差、学校截止 时间更改等特殊原因除外,个人有特殊原因必须电话通知学院办公室并确认上交时间,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扣 1 分,迟 2 天扣 1.1分,每推迟一天多扣 0.1 分。50 分扣完为止常规教学工作其它班主任导师社会实践

4、担任班主任加 2 分,获当年优 秀班主任另加 5 分;导师加 2 分;指导社会实践加 2 分/小队。课堂教学 理论课实践教学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专业竞赛开放实验室项目基本分为 100 分。1.高级(正高 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教师达到相应的学年教学基本工作量, 则得基本分 100 分。在教学工作量上限以下,每超过基本工作量的 1%,增加 1 分,最多加到 150 分;每不足工作量的 1%,减 1 分,以此类推直至减至 0。每学期上课周数以16 周计教学工作量其它面向学生做学术报告(讲座)3 分/场 通过学院网站发布通知的学术报告(讲座)计入3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学生评教督导评教

5、学院评教各学科按公式计算每位教师的得分,并在全院按降序排列。将 60%初定为基准 100 分;每上升 1%加 1 分,每下降 1%减 1 分。教师学院评教分=学生评教分*0.5+学院督导评教分*0.5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 200 分/项,二等奖150 分/项;省级一等级 100 分 /项,二等奖 50 分/项;校级一等奖 50 分/项,二等奖 20 分/项。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100 分;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60 分;校级教学名师 15 分;省级教坛新秀 40分。多人参与的项目依据多人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获奖当年计入加分;同一成果奖以最高级为准教学技能竞

6、赛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加分:20 分/ 项、18 分/项、15 分/项;校级一、二、三等奖加分:10 分/ 项、6 分/项、4 分/项;院级一、二、三等奖加分:4 分/ 项、3 分/项、2 分/项。多重获奖只计最高分,优秀奖按相应级别三等奖*0.8 计;获奖当年计入加分教学奖惩其他奖励 国家级获奖:一等奖 50 分/项 ,二等奖 30 分/项,三等奖 20 分/项;省部级获奖:一等奖 30 分/项,二等奖 20分/项,三等奖 10 分/项;校级获奖:一等奖 20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三等奖 5 分/项。获奖当年计入加分以教务处界定为准专业竞赛 指导学生专业竞赛,获奖当年 给予加分。

7、全国性比赛:一等奖 30 分,二等奖 20 分,三等奖 10 分;省部 级比赛:一等奖 20 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 5 分。多人参与的项目、论文依据多人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教学效果指导学生获奖情况 发表论文毕业论文 1.发表论文:指导本学院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发表 SCI/EI 论文得 20 分/篇;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10 分/篇;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 5 分/篇。 2. 毕业论文: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省级检查中获优秀奖励 10 分/篇,校级优秀论文奖励 3 分/篇。4其他活动 指导学生其他类活动,获国家 级奖30 分/项,省级 20 分/项,校级 10 分/项;

8、指导学生社团活动 10 分 /年。以教务处界定为准专业建设(指建设期内)国家级重点 100 分/年;省级重点 50 分/年;校级重点 30 分/年;新专业 30 分/年。课程建设(指建设期内)国家级精品课程 100 分/年;省级精品课程 50 分/年;校级精品课程 20 分/年;网络课程 10 分/年。多人参与的项目依据多人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教材建设(指建设期内)国家规划教材 50 分/本;省重点建设教材 25 分/本;正规出版社教材 15 分/本;译著 10 分/本。教材以正式出版物为准多人参与编写的教材依据多人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教学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0 分/年;

9、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0 分/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习基地20 分/年。教改项目国家级教改项目 100 分/项;省部 级教改项目 50 分/项;校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为 20 分/项、10 分/项。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改论文一级刊物论文 50 分/篇;核心刊物 论文 20 分/篇;国内公开发表 10 分/ 篇。多人参与的项目、论文依据多人分配原则进行分配2.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有关说明(1( 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的核定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 2 学分理论课程,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 4 学分理论课程。5(2)教学材料的界定教学材料包括教学日历、成绩录入、毕业

10、论文系列材料、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及总结材料、项目(开放实验室、教改、大学生科研创新)结题材料、试卷及相关材料、教学工作量等教学材料和教学任务。(3( 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学生、督导依据浙江林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定。(4( 论文的界定一级核心期刊和国内核心期刊以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处认定为准。(5)项目建设周期的界定各类项目建设周期以立项批文为准;教材、教改项目年得分为总分/项目期限。各项检查如不合格,则扣除当年分值。建设中(在研)的项目不包括已到期但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6)学生竞赛的界定以校教务处认定的竞赛为准。国家级协会获奖为相应省级奖*0.5 计,省级协会获奖

11、为相应校级奖*0.5 计。(7)多人参与分配原则的界定团队总分由成员分摊,团队排名加权系数由项目负责人确定。总分*加权系数 =相应名次成 员的分值。其中,团队负责人的排名加权系数一般不低于 0.5。3. 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分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总分=常规教学工作得分*10%+ 教学工作量得分*10%+教学效果得分*60%+教学 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得分*20%6四、考核等级的确定1考核等级设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分 A 级(优秀)、B 级(良好)、C 级 (合格)、D 级(基本合格)和 E 级(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各学科 B 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参加考核教师 人数

12、的 60%,其中 A 比例不得超过 20%。2考核等级评价定性标准A 级:教师在评价年(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及授课学分数达到基本要求。所主讲课 程的学生教学质量测评分列学院前 50%,未出现教学事故,评价年内承担导师、班主任、专业秘书等工作不少于一项。B 级 :教 师在评价年(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及授课学分数达到基本要求。所主讲课 程的学生教学质量测评分列学院前 70%,未出现教学事故。C 级 :教 师在评价年(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及授课学分数符合规定的基本要求,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E 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E 等):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上(含 2 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3、 1 次以上(含 1 次);一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最低本科教学工作量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位列全校当年后 2%者。D 级:介于 C 等与 E 等之间的情况。3考核等级确定办法以学科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等级按照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四个一级指标得分,并结合等级评价定性标准和等级比例进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则根据教学效果考核得7分从高到低排序来确定考核等级。A 级的确定:在无教学事故且四个一 级指标的考核得分都排名在本学科前 50%内(含)者的范围内, 结合本学科的 A 级比例(名额),根据其在本学科的教学效果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B 级 的确定:在 A 级确定的基础上,在无教学事故且四个

14、一级指标的考核得分中至少有三个排名在本学科前 50%内(含)者的范围内, 结合本学科的 B 级比例(名额), 根据其在本学科的教学效果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其余则依次确定为 C 级或 D、E 级。五、考核程序1.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院办、学生办负责组织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在进行测评前要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测评指标体系,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的情况和效果,使测评工作真正起到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测评成绩(得分)取两次测评的平均值。学生测评工作宜在每学期选课前进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测评数据的整理、统计

15、 和分析工作,并把测评结果及时反馈至学院,学院反馈至专业。教师如对测评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教师的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82.学院督导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学院督导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是教师教学业绩的组成部分。学院督导组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原则,按照 统一 标准,负责实施全院各课程任课教师各环节的督导评教工作。督导组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工作常年进行,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评价兼顾,分学期汇总,按年度分析、 评价。督导组以随机听课、检查教案等方式获取教师授课信息,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听课范围和课时数合理分布,覆盖每门

16、课程、每位教师。督导组以成员单独听课与集体听课相结合的方式评教。接受评教教师的年终督导评教成绩由学科(专业)督导评价结果与督导组综合评价结果两部分构成,分别占 70%和 30%。督导组综合评价结果须在综合分析全院接受评价教师授课和评价信息的基础上,由督导组会议确定。3.学科考核每学年结束前 1 个月内,教师本人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填写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基本情况表,交到所在学科,各学科对教师上报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情况进行审核后,结合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情况确定相应的等级,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并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将所评定的

17、各考核等级人数上报院考核领导小组。4.学院复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专业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和汇总。汇总时,如果出现某个考核等级总人数超出学9院等级比例,则各学科在该等级排名最后的 1 位教师需在学院层面上,依据学生评教分数进行再次排名,确定最终评定等级,并将结果反馈至专业及参加考核教师。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受理教师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 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一式四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人事处,一份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一份学院留存。六、考核结果的效用 1.先进表彰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

18、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 A 的教师名单。学院 设立“ 教师教学质量奖”,每年评一次,用以表彰教学业绩为 A的教师和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2.岗位聘任凡申报学校专业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内本科教学工作业绩须达到有关岗位聘任要求。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基本合格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对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3.职称晋升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工作业绩成绩须达到学校有关要求,其中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其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 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 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 A 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两年教师教10学工作业绩考核为 D 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工作 业绩考核为 E 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 E 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4.奖励申报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必须有一年为 A。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八、本细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二 一一年十二月附件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